近日,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《武汉市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。
【资料图】
文件指出,试点期内,以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示范应用为核心牵引,同步拓展工业掺氢燃烧、氢能船舶、热电联供、新型储能等多元创新场景,打造以场景为牵引、以技术策源、核心部件及整车制造、区域协同为多元支撑的全国氢能综合应用标杆城市。
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应用——试点期累计推广各类燃料电池汽车2400辆,打造典型示范应用场景。
完善加氢基础设施网络——试点期建成投运固定式加氢站11座,构建覆盖主城、环线与高速干线的加氢网络。
关键零部件自主可控——推动燃料电池电堆、膜电极、双极板、质子交换膜、催化剂、碳纸、空气压缩机、氢气循环系统等关键零部件规模化装车,持续优化产品性能、降低制造成本,巩固我市氢能核心零部件优势。
建立低成本氢源保障体系——构建稳定、经济的车用氢能供给体系,试点期末终端用氢成本不高于25元/千克。
拓展多元创新应用场景——探索天然气管道掺氢燃烧、内河氢能船舶、园区氢储能热电联供、氢能两轮车等特色示范项目,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氢能多元应用模式。
全文如下:
市经信局关于公开征求《武汉市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
为落实《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部联节﹝2026﹞59号),促进我市氢能综合应用试点落地实施,结合我市实际,我局起草了《武汉市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如有意见建议,请于2026年10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(团体或企事业单位加盖公章,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)反馈至市经信局材料和新能源产业处。
电子邮箱:whjxwzhc@163.com
附件:武汉市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.doc
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
2026年9月30日